107學年度各學系學生申請修讀輔系、雙主修事宜

  • 本校107學年度各學系學生申請修讀輔系、雙主修,訂於5月21日至5月31日辦理,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。
  • 擬加修不同學系為輔系、雙主修之學生,務請詳細閱讀本校學生修讀輔系、雙主修辦法及各學系申請條件。
  • 陸生申請修讀輔系、雙主修,須於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範圍內辦理,因修讀輔系或雙主修而導致延畢,每次延長時間不得逾6個月(詳見學士班教育部核定招收陸生學系一覽表)。
  • 申請表每人一份必須親自填寫,經原(主)系審核後連同學系應繳資料,於教務處公告截止日期前,逕自繳至加修學系辦公室。(已於教務系統內完成志願序選填,至多可選填二個志願)
  • 修讀輔系、雙主修課程,於規定修業年限內學校如需另行開班時,應繳交學分費。
  • 核准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學生名單於7月27日公佈,申請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。
  • 申請流程:查詢擬修讀學系、組申請條件→確認符合申請資格→進教務系統登錄志願序(請至「學生選查課入口」選擇「學籍‧註冊」,進入「SB0104-輔系雙主修學程申請作業」)→填寫學生修讀輔系、雙主修紙本申請表→原(主)學系完成審核→於規定時間內持輔系、雙主修申請表連同應繳資料,逕自繳至加修學系辦公室。※整個流程完成,始為完成申請手續,逾期未繳資料者,視同放棄申請。

107雙輔申請條件

申請輔系雙主修注意事項

申請修讀輔雙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