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秋季班境外交換生甄選(華語組) 敬請鼓勵同學踴躍報名
2016年秋季班境外交換生甄選(華語組)
一、申請資格:
學校 |
名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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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 |
同濟大學 |
20 |
中國傳媒大學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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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學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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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民大學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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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大學 |
2 |
|
廈門大學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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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大學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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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大學 |
1 |
|
東北大學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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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大學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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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連理工大學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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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工業大學 |
1 |
|
金門 |
國立金門大學 |
2 |
二、申請資格:
A. 在學且具正式學籍學生(含進修學制,但不含在職專班),修業滿一學期。
B. 在世新已修習至少滿一學期,且在校歷年成績平均達75分,或歷年全班前50%者。
C. 符合欲申請之交換校要求之條件,且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語言、成績證明者。
三、需繳交表件資料:
A. 申請表(作為首頁,並務必貼上照片、親筆簽名、系所核章。)
B. 中文及外文自傳與出國學習計畫各一份(格式不限)*
C. 中文及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一份*
D. 英文在學證明(華語組免)*
E.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影本*
(繳件時務必攜帶正本供承辦人查驗)
F. 其他相關優良事蹟或活動證明影本**
(請勿附上高中職(含)時期以下之證明,正本須於繳件時檢附查驗。)
*備註:華語組可免繳外文相關文件。
**備註:此項為非強制性需繳文件,請學生自行考量。
四、申請日期:
自公告日起開始接受辦理,並請於105年3月3日(四)下午5點前備齊上述表件繳交至公共事務處(S402),逾時不候,敬請見諒!
五、相關文件:
簡章與申請表請詳閱公共事務處網站。
六、聯絡方式:
如有疑問請洽公共事務處國際交流組(舍我樓S402)
電話:02-22368225轉2324、23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