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.1新鮮人守護神及服務課程重補修注意事項

106學年度已停開「新鮮人守護神課程」及「服務學習課程」,有關上述課程重補修注意事項說明如下,

 

新鮮人守護神課程重補修注意事項

  • 106學年度已停開新鮮人守護神課程,凡當學年度入學之大學部新生無需修習此課程。
  • 本校新鮮人守護神課程為校訂必修(零學分),凡本校大學部舊生,每人均須修習「新鮮人守護神課程」,未通過者必須重修,直至通過後始得畢業。
  • 欲重補修「新鮮人守護神課程」的同學,選課時請選修「新鮮人守護神課程(重補修班)」。
  • 聯絡電話:(02)2236-8225分機3091生輔組陳愷儀

 

服務學習相關課程重補修注意事項

  • 106學年度已停開服務課程,凡當學年度入學之大學部新生無需修習此課程。
  • 本校服務課程為校訂必修(零學分),凡本校大學部舊生,每人均須修習「服務學習」與「傳播服務學習」,除專案規劃並經報准之院、系學生外,均應完成修習,未通過者必須重修,直至通過後始得畢業。
  • 欲重補修「服務教育」、「服務學習」或「傳播服務學習」等相關課程之同學,選課時請一律選修「服務教育(一般生重補修班)」,若為運動績優生,請選修「服務教育(運優生重補修班)」。
  • 在他校修習過服務學習、傳播服務學習相關課程或身心障礙學生得於報到註冊後,檢具成績單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各學系辦公室辦理抵免或免修。〔轉學生:請於報到註冊當日辦理;新生:請於開學二週內辦理〕
  • 聯絡電話:(02)2236-8225轉2086生輔組賴鏡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