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華南扶輪社親恩教育獎助學金申請說明

一、 宗旨:本辦法旨在實施「台北市華南扶輪社親恩教育基金委員會」紀念尊長感念親恩之設立目的,藉以宣導扶輪社永續社會服務精神,並得以適時獎助清寒大專院校學生。
二、 對象:家境清寒之大專院校新生或在學學生,而以父母雙亡、單亡、單親、家逢變故而貧困者為優先獎助對象。

《第108學年度–第一學期獎助學金》開放申請暨收件截止日期:108年08月15日(四)止

三、申請資格:
(1) 台北市、新北市所在地,公私立大學、技術學院、專科學校(二年制)新生或在學學生(專科五年制四年級、五年級)。博士班、碩士班學生及僑生不適用本辦法。
(2) 家境清寒父母雙亡、單亡、單親或家逢變故而貧困者。
(3) 在學學生操行甲等及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(無不及格科目)。
(註:如有特殊情況,個案辦理) 新生憑入學通知及註冊單。
(4)受獎人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。(上學期頒獎日期:108年09月08日(週日) )
四、獎助學金名額:
由本基金委員會於每學年開始時決定之。
五、獎助學金名額:每年度分上下學期辦理:
(1) 優秀學生獎助學金:每名新台幣12,000元。
(2) 社區服務獎助學金:領取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者得同時申請社區服務獎助學金,並計分為二類別:
 積極參與『台北市華南扶輪社青年服務團』相關社區服務活動:每名6,000元
 積極參與『台北市華南扶輪社』社區服務活動以及其它各扶輪青年服務團相關社區服務活動:每名10,000元
六、申請辦法:由本獎助學金委員會於每學年開始時分別以下列途徑函請推薦。
(1.) 函請委員會決定之大專院校及非營利組織,含扶輪社青年服務團等推薦符合第三條申請資格之在學學生。由推薦之學校或推薦單位將申請人之下列資料直接提送本社:
1、學校或單位之推薦函與自傳〈親筆繕寫〉 乙份。
2、最近上學期在校成績證明書正本 乙份。
3、提供縣、市政府、鄉、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乙份,或家長身心障礙證明乙份,或其它可資證明文件。
4、聲明書 乙份。
5、增加申請社區服務獎助學金者必須詳盡列舉參與社區服務報告
及推薦單位之推薦函。

七、 獎助學金給付與頒獎:申請人經本基金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為本獎助學金受獎人,由本社書面通知推薦機構,轉知得獎人或直接通知得獎人。擇期前來本社所舉辦例會或慶祝等活動中頒發;受獎學生在領取獎學金期間內,必須與台北市華南扶輪社保持連絡,受邀出席例會並提交一篇約800字左右之「學習報告」或「得獎感言」給『台北市華南扶輪社親恩教育基金委員會』存察。

八、 未盡事宜得召開委員會訂另行定之。

申請辦法:
申請人需將下列資料彙總造冊:(以下缺件者恕不受理)
1、申請人為在學學生:上個學期成績單影本(需加蓋學校章)及學生證影本。
申請人為年度新生:學校入學通知單影本(或在學證明)及學生證影本。
2、國稅局發給之全戶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、或輔導機構發給之家境狀況說明。
3、家庭狀況調查表、戶口名簿影本(或戶籍謄本)。
4、學校、或非營利輔導機構(含扶青團)之推薦函一份。
5、第一學期提供”自傳+生活概況”,第二學期申請時繳交”專業領域之
學習分享+生活報告”列為下學期發放之評分標準。

6、請附上存摺影本, 以便獎學金學申請核准程序後,匯款。

7、填寫提交線上表單: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…/1ODgB754hRaSDJv_FuvstGOjl4iK…/edit

備註:除了檢附書面資料外尚需上網填寫表單,線上表單連結如上。

本社提供相關申請文件表格:
1、獎學金申請書
2、家庭狀況調查表

聯絡窗口:
台北市華南扶輪社 – 黃小姐
TEL:(02)8773-3767 FAX:(02)8773-2941
e-mail:hwanan2@ms34.hinet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