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英語暨傳播應用學系轉學生抵免申請說明

因應本次暑假轉學生放榜採通訊報到,有關轉學生課程抵免申請事宜說明如下:

(一) 課程抵免原則:

  1. 課程名稱相同,學分相同或大於,可予抵免。
  2. 課程名稱相同,學分不足,不予抵免。
  3. 課程名稱雖不完全相同,但課程性質相同、學分數相同或大於,將送至原開課系所審核抵免申請。
  4. 限五專四年級以上所修習之學分,且與上述條件相符可申請抵免。

(二) 抵免申請填寫方式:

  1. 學分抵免申請表(大學部)填寫範圍:校必修、系必修、系選修、外系課程。
    • 請同學依據原學校成績單,參照本系所屬年級的大學部規劃表(大二109學年度、大三108學年度),將符合抵免課程原則的課程填入學分抵免申請表(大學部)中。
    • 體育:108學年度後入學新生抵免需有學分數,0學分課程不予抵免。
    • 外系課程:請查詢本校學期開課課程一覽表,確認是否有開設相關課程,系辦會將抵免申請送至開課系所審核抵免申請。

例如:同學欲抵免外系課程「管理學」,請先上網至本校「學期開課課程一覽表」查詢開課系所「企管系」是否有開設相關課程。

  • 外系選修所採認之學分總數,將依所屬年級之畢業條件學分規定,最多只採認12學分。
  1. 通識課程抵免申請表填寫範圍:通識課程。

請同學依據原學校成績單,參照通識課程抵免課目一覽表(大二109學年

度、大三108學年度),將符合抵免課程原則的課程填入通識課程抵免申

請表中。

※ 以上說明如有未詳盡之處,請依轉學生資料袋中所提供的抵免規定資料為原則。

(三) 110年8月31日前(郵戳為憑),請同學備妥以下資料,親送系辦或郵寄回「英語暨傳播應用學系」(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)辦理抵免,逾期恕不予受理。

  1. 學分抵免申請表(大學部)
  2. 通識課程抵免申請表
  3. 欲抵免課程之原學校課程大綱
  4. 原學校正本成績單影本

系辦收到抵免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後,將進行審核抵免作業,原則上一週後,將通知同學課程抵免結果。

※依本校抵免辦法,學生申請抵免學分,以入學當學期辦理一次為限。

關於課程抵免事宜,如有相關問題,請同學來電洽詢系辦,電話(02)2236-8225#83573。

抵免學分辦法

110學年度校定課程抵免學分作業原則

附件

通識108課程抵免

通識109課程抵免

學分抵免申請表(大學部)

通識課程學分抵免申請表

108學年度大學部課程規畫表

109學年度大學部課程規畫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