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-2教學助理甄選事宜

一、工作內容

(一)視教師需求協助課程教學,提供學生學習輔導與實作之協助。

(二)上、下班應如實簽到退,並填寫「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」,由聘任單位留存。

(三)參加「教學助理研習會」,以取得教學助理之基本資格認證。

(四)每學期填寫「期末檢討表」並於學期結束前繳交。

(五)1名教學助理以擔任2門課程之教學助理為原則。

(六)112年1月1日起,教學助理薪資調整如下表。

身分 每月工時20hr 每月工時30hr
大學生 3,600 5,400
碩士生 3,800 5,700
博士生 4,000 6,000

二、聘期

(一)111-2教學助理聘任期間為112年3月1日(三)至112年6月18日(日)

(二)預定分為四次給付助學金,4月至7月,每月10日撥入郵局帳戶。

(三)每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。

三、應徵方式

(一)教學助理須為本校在學學生,以碩博士班之非在職生擔任為原則。

(二)至本校工讀實習平台遞交履歷,經媒合並通過面試者則錄取。

(三)應徵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2月17日(五)

(四)媒合時間:112年2月18日(六)起至112年2月28日(二)。

(五)遞交履歷方式:

1.網站:進入工讀實習徵才平台(連結)→登入後進入「教學助理(TA)查詢」。

2.APP:進入「工讀實習專區」→登入後進入「教學助理(TA)查詢」。

3.遞交履歷之詳細流程請參閱附件(TA遞交履歷流程)。

四、媒合面談

由系(所)發布媒合通知,並安排與授課教師面談,確認服務課程、整學期的工作內容、該課

程的教學目標及需要配合的時間。請教學助理瞭解以上重要事項,並務必能與授課教師配合才

適任教學助理。

111-2 教學助理注意事項